qy球友会体育近日,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绿色电力消费与国际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迈入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自2021年起,我国在北京、广州、内蒙古等地率先开展绿色电力(以下简称“绿电”)交易试点,成效显著。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间,全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分别达到87亿、181亿、69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率高达283%。绿电交易的蓬勃发展,不仅有效还原了绿色环境价值,还显著推动了能源结构的清洁低碳转型,促进了绿色电力消费的普及。然而,在绿电交易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交易规则不统一、组织方式多样、价格机制差异大等问题。部分省份尚未开展绿电交易或未实现常态化开市,导致外向型企业面临绿电购买难题,难以满足其绿色生产需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9号)均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增强国际竞争力,吸引外资流入。在此背景下,《通知》的印发显得尤为重要和及时。《通知》首先明确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等各参与方的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对全国绿色电力交易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电网企业需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等责任,保障绿电交易合同的有效执行。电力交易机构则需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促进市场活跃。《通知》明确了绿电交易的组织形式,包括省内交易和跨省区交易两种模式。交易方式灵活多样,涵盖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这种多元化的交易组织方式,有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绿电资源的优化配置。《通知》指出,绿电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和绿证价格两部分组成,充分体现了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和市场价值。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保障了市场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这一价格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绿电交易的积极性,推动绿电市场的健康发展。《通知》详细规定了绿电交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流程,要求合同明确交易电量、价格等关键事项。同时,对于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的结算进行了明确区分,确保了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在偏差处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措施,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交易风险。《通知》还对绿证的核发划转流程进行了优化。绿证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进行核发,经审核后统一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随着绿色电力交易的完成,相应绿证将自动划转至买方账户,实现了绿证的便捷流转和高效利用。为确保《通知》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知》提出了明确的实施保障措施和监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绿电交易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作用,加强对市场运营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通过定期发布市场运行报告、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同时,《通知》还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电交易市场建设,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通过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共同推动绿电交易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发布,是我国绿电交易市场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绿电交易提供了统一的规则和标准,还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了交易流程、完善了价格机制、优化了绿证核发划转流程。随着《通知》的深入实施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绿电交易市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